无障碍阅读
开始适老模式
首页
工作动态
应急动态
县区动态
安委会动态
上级要闻
政府信息公开
单位职责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网站公开年报
专项领域公开
信息公开平台
法律法规
国家法律
党内法规
法规规章
政策解读
专题专栏
宣传教育
文明创建
机关党建
曝光台
警示教育
防震减灾
疫情防控
惠企政策
党的二十大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领导信箱
联系方式
调查征集
帮助指南
政务服务
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网络检索指标
>
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62.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2023-09-08
61.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2023-08-11
60.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照国家规定向社会公布。
2023-08-11
59.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需要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措施的,应急预案中考虑不同人群特别是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
2023-08-11
58.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民隐私
2023-08-11
共
1
页
5
条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
豫ICP备18019964号
|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