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预算说明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二级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概况

 

一、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全市地震预报预测工作,负责震情会商与震情趋势跟踪、分析、研判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震灾综合防御的事务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

(四)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装备的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承担全市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震减灾中心机构设置:内设两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和监测预报科。

二、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单位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一家。 

 

第二部分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464.08万元,支出总计464.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7.09万元,148.18%。主要原因: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支出增加该项目2020年为参与分配项目,2021年预算调整为可执行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46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4.0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支出合计46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58万元,占33.96%;项目支出306.5万元,占66.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64.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77.09万元,上升148.18%。,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人增资增加基本支出14.43万;二是项目支出增加经费增加252.5万元,其中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增加2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0.74万元,占8.77%;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占1.92%;住房保障支出6.69万元,占1.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07.75万元,占87.8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3.88万元,占33.16%;公用经费支出3.7万元,占0.797%,项目支出306.5万元,占66.043%。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1年下降0.2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0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2020下降0.2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020年相等

八、政府性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开封市防震减灾中心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单位共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4万元。2021年,单位拟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6.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1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zip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8019964号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