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强化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月20日,通许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县工贸企业贯彻落实《规定》培训会。全县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强要求,各工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建立覆盖所有层级、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范围及考核标准,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奖励机制。明确表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鼓励企业员工及广大群众对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对于查证属实的举报,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三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本质安全。要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现象。同时,要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针对老厂改造施工,他指出,老厂改造过程中往往存在诸多安全风险,如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老旧设备拆除等。企业要加强对老厂改造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确保改造施工安全有序进行。
随后,培训邀请了安全生产领域的资深专家张文涛进行授课。专家围绕《规定》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案例(如粉尘爆炸、机械伤害等事故),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各项主体责任。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到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时宝磊对参会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迅速传达培训内容,将所学知识传递给每一位员工,确保全体员工知晓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全县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