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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说明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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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符合当地县级应急管理局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春节期间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零售场所不能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1.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核准文件;

4.符合所在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的证明材料;

5.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的证明材料;

6.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证明材料;

7.零售场所及其周边安全条件说明,以及零售点四周照片。

三、受理机关和审批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县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县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审查,通过后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单位

咨询电话

地址

兰考县应急管理局

22221798

兰考县阳光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杞县应急管理局

22293600

22293608

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综合服务大厦三楼

通许县应急管理局

22273202

通许县行政路东段

尉氏县应急管理局

27991136

尉氏县人民路西路36号

祥符区应急管理局

22700063

祥符区市民之家

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22941185

八大街示范区综合办公楼

龙亭区应急管理局

22786652

体育路16号龙亭区政府院内

鼓楼区应急管理局

27889508

中山路62号鼓楼区委区政府院内

顺河区应急管理局

23986616

南土街28号原顺河区政府院

禹王台区应急管理局

23386997

金梁里街66号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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