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9日至24日,省安委会第二明查暗访组对开封市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明查暗访,现将目前发现的城镇燃气、化工生产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城镇燃气:
1.开封市杞县纵恒燃气有限公司恒昌分公司充装站,生产区露天存放大量钢瓶;非专用车辆进入生产区装卸液化气罐,用户上门取气;违规存放大量重瓶和空瓶,并未按照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场站安全管理(五)燃气厂站内可燃气体泄漏浓度可能达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内或建(构)筑物内,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2.开封市杞县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石油气;非专用车辆进入生产区装卸液化气罐,用户上门取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依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气瓶安全管理(一)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二、化工生产:
尉氏县开封百川汇宝香料有限公司在其生产区域内违规存放大量危险化学品桶装原料、成品及其他未知品名危化品,严重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及周边环境。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二十条:“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