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认真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严格控制督查总量和频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依法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坚持奖惩并举,根据督查结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来源: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9-09|浏览次数:

按照全市创建总台账分工和单位实际,我局不涉及该项指标内容。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8019964号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