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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湿地保护法解决了困扰湿地管理多年管理体制问题

来源: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2-09-09|浏览次数:

20221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2022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湿地管理司司长吴志民在会上介绍了《湿地保护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吴志民介绍,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在中国,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保护和利用的矛盾日益凸显,湿地遭受非法侵占、围垦、污染等现象时有发生,湿地保护立法刻不容缓。

2018年,湿地保护立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林草局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法律委起草、修改《湿地保护法(草案)》,于20211月、10月、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20211224日,《湿地保护法》以第10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2261日起施行。

吴志民指出,《湿地保护法》明确了湿地的定义和统筹协调与分部门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部门间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解决了困扰中国湿地管理数十年的湿地概念和管理体制问题;对湿地实行总量管控制度和分级管理及名录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事权划分。

此外,《湿地保护法》对湿地保护与利用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湿地利用的正面要求和负面清单;对建设项目占用国家重要湿地进行严格限制,对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进行特别保护,全面禁止开采泥炭,维护湿地的重要生态功能。该法还对湿地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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