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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科学技术进步法》,重塑我国科技体制!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2-02-24|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完成了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为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完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发展模式。

       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

       针对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较重问题,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规定,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

       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还在提升对科技人员激励水平,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强化区域科技创新,完善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2021年12月20日,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在《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可以看做是对《科学技术进步法》一种解读。具体如下,有增减。

       坚持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我国科技事业形成独具特色的发展新模式

       党领导科技事业发展的百年历程,始终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指引,始终顺应国家发展大势和战略需求,主动作为和倒逼驱动相结合,探索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再到加快科技自立自强一脉相承的战略路径,积累了一系列宝贵历史经验。

       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号召力始终是科技事业发展的根本力量源泉。党中央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每一个关键节点都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从“向科学进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建设创新型国家到建设科技强国,党中央始终牢牢把握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正确方向。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一系列科技创新重大举措,这是我国科技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保证。

       有效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集成全国各方资源和科研力量,举全国之力开展科技攻坚,取得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党不断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高效的组织动员体系和科学严密的规划政策体系,打造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体系化能力,这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法宝。

       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方向。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党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推动科技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了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两大大局”的战略考量,准确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势,作出我国科技发展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部署,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坚持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科技体制改革始终走在各领域改革前列,党中央相继制定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等法律制度及一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建立了国家高新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迸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

       坚持最大限度激发人才积极性创造性。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都高度重视知识分子工作,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指导方针,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党中央把人才资源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重视在科技攻关中培养、引进、使用高水平科技人才,让全社会一切创新创造智慧充分涌流。

       探索实践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牢固树立“科技先行”的理念,从产业布局到重大工程实施,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推动工作的逻辑起点,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渗透性、扩散性、颠覆性作用,持续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在发展方向、目标、路径上坚持向科技创新要方法、要答案,让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全社会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继承发扬科技界优良传统和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广大科技工作者始终与党和国家发展同向同行,在攻坚克难中砥志研思、追求卓越,在科技发展中以身许国、建功立业。科技战线创造的一系列精神品格,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科技界鲜明的价值导向,也成为引领社会的时代航标。加快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法制化治理步伐,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破四唯”“立新标”相结合,建立常态化查处通报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调查工作机制,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国家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奖励制度,设立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奖项,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辩证统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科技发展的立足点始终放在自主发展的基石上,并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扩大科技领域开放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主动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构建创新合作共同体,推动科技创新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人民。

       汲取百年智慧和力量,奋力开启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新征程

       六中全会把推进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进行部署,为全国科技界和广大科技人员奋进新时代、走好新征程提供了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对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支撑,以科技的主动赢得国家发展的主动,以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优势。

       加强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编制发布2021—2035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建立“顶层目标牵引、重大任务带动、基础能力支撑”的国家科技组织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力量布局、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协同化。

       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组建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高地。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以及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科技项目,补短板与锻长板并重,以自主可控的创新链保障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

       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规划,优化基础研究布局,以应用研究带动基础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的多元化投入,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强化对冷门学科、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的长期稳定支持,完善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特点的科研评价机制。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推动改革向提升体系化能力、增强体制应变能力转变。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重要要求,提升科技宏观统筹和重大任务组织实施能力,强化定战略、定政策和创造优良环境、搞好创新服务。

       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

       2021年11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2021-2023年)》.

       主要目的:开展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目的是从体制机制上增强科技创新和应急应变能力,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早见成效,加快建立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制度体系,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能力。

       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系统布局和整体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科技领域基础性制度基本确立,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啃下了不少硬骨头。但是,同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国科技体制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还没有根本破除。

       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挥党和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领导者、组织者的作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高效组织体系,建立使命驱动、任务导向的国家实验室体系,布局建设基础学科研究中心,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加强体系化竞争力量。要优化科技力量结构,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要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在履行国家使命中成就人才、激发主体活力。要以更大勇气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强化规划政策引导,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领导和指导,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指导和服务。要根据任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建立责任制,立“军令状”,做到有责任、有管理、有监管,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保证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以激发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重要着力点,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人才制度体系,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在重大科技攻关实践中培育锻炼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支持各国科学家围绕解决全球性问题挑战共同开展研究。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滥用职权阻挠、限制、压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或者利用职权打压、排挤、刁难科学技术人员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科学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利益冲突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

     (来源:国家会议报道、科技进步法、以及《学习时报》2021年12月20日第1版;作者: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部长 王志刚)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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