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1-30|浏览次数:
汴安监管〔2018〕52号
 
开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监管办〔2018〕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年5月22日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8019964号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