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安监管〔2018〕105号 签发人:徐爱民
开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白海富代表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白海富代表:
就您所提《关于督促晋开一公司2018年年底前关停及进行后续规划的建议》,现向您汇报如下:
一、我们和您的看法是一致的,非常希望晋开一公司能早一天关停、搬迁。自2015年来,该公司多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给我市建设发展带来不良影响,给我们许可、监管人员带来很大压力。
二、2018年初,该公司以搬迁资金、人员安置等种种理由向市政府汇报并取得市领导的支持,市政府向省安监局出具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问题的承诺函》,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得以延期。
三、目前该公司搬迁进展情况:一分公司原有的硝酸磷肥、硝酸、硝铵、浓硝、两钠系统生产装置已停用,搬迁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搬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备案,安全预评价正在进行。
四、该公司近期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了安全仪表系统升级改造,加大了现有装置的安全投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提高了生产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夯实安全基础管理,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开展全员查隐患活动,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条件。
五、市安监局除正常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外,每隔半年组织专家进行安全评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协调推动该公司搬迁项目尽快实施,如有机会,我们也会督促该公司尽早将老厂区关停。
特此报告,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