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1-29|浏览次数:
汴安生委办〔2018〕20号
 
 
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联宗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森林火灾、农用机械、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生产安全。
二、切实强化清明节期间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抓好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安全管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安全特点,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烟囱、排气扇、电梯等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同时确保场所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符合消防要求、完好有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防范措施和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严禁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对于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要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
(二)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群众祭扫活动集中区域和场所的人员、交通疏导和防控,形成齐防共管、共同防范格局,防止人员踩踏、交通安全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
(三)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清明节期间,加强春季河面雾大时期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客渡口、渡船、旅游船的安全管理和主要设备保养情况,特别加强对乡镇船舶的检查,落实责任制,清理、取缔“三无”船舶,凡存在超员超量、人畜混装、救生设备不齐全的船舶,一律不得营运。
(四)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盯紧烟花爆竹领域,继续严格落实《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五)抓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清明节期间,我市还将举办2018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又将迎来新一轮来汴旅游高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入园游客流量控制,加强安全巡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六)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扫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县、乡(镇)要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农林部门要组成森林防火督查组,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七)抓好校园安全工作。清明时节气温回暖,是历年来学校组织春游的时期,各县区和教育部门要严格加强学生春游组织,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管理责任,严防交通、火灾、溺水、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
(八)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雨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针对清明节期间雨水较多的情况,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地质结构复杂、滑坡和崩塌等易发地质灾害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特别是要整治经常出现滑坡、落石、泥石流、崩塌、漫水、冲刷等不良地质的路段,要加强监控和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深基坑、管沟(槽)、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脚手架等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整改排除;开展对老旧危建筑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立即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果断实施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变电站的设备及相关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全面做好隐患整治和应急准备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监管促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该停业整顿的一律停业整顿,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取缔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要认真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信息。
 
 
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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