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1-23|浏览次数:
汴安生委办〔2018〕60号
 
 
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元至八月份全市各类伤亡事故总量比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但个别地区和行业(领域)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暴露了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一些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的事故频发多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安委会督导组反馈意见,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市安委会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四个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为依据,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管理、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通过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三、治理重点和内容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围绕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医疗卫生、中小学校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
    (一)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内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落实;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并得到及时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定期开展,台账是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教育是否按期开展,培训档案是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经常演练等。
    (二)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内容:营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配备到位;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和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是否闭合,且保存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是否齐备;从业人员资格是否具备;营运车辆资质是否有效;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经常演练等。
    (三)医疗卫生领域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内容: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条件是否达标;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安装必备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封堵现象;易燃易爆单元是否实施隔离、实时监控;电气火灾隐患是否按期排查并得到及时整改;小型医疗卫生单位是否具备资质,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经常演练等。
    (四)中小学校领域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内容: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周边环境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是否存在危及学生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定期排查并得到及时整改;化学实验室是否存放危险化学品并得到严格管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经常演练等。
      四、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派出专门督导组,对各县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领导,细化方案,抓好落实。要把四个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化解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二)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着力补齐短板,以问题为导向,研究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固化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预控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12月5日前将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2725586(传真),电子邮箱:kfanquan@163.com
 
 
 
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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