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0年全面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全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整体工作情况

(一)闻令立动,助力全市疫情防控战役

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局于1月24日启动战时机制,全员取消休假,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仓库等重点领域实行日研判,对全市7家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32家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摸排,查扣违法销售的工业酒精600余公斤。向14个重点部门下发《提醒函》,提醒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派出5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各部门的应急值守、安全生产工作暗查暗访,检查单位793家,排查隐患540项,关闭取缔1家,停产整顿1家,约谈61家。疫情防控期间,向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卫健委等部门调拨救灾帐篷、棉衣棉被等物资5560余件,成立了应急物资采购专班,采购应急物资5273件。

(二)多措并举,坚守底线助力复工复产

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平稳有序,我局聘请省内外化工专家开展危化企业、涉危工贸企业安全指导和执法检查,指导检查企业969家次,排查一般隐患3057项,重大隐患8项,责令停产整顿17家,关闭取缔1家,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隐患一措施”。联合多部门对我市交通运输、城镇燃气、复学学校、集中隔离观察点等重点领域开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102项。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法治宣传活动,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依法防控疫情,共直播7场,参训企业993家,参与人员22844人次。

(三)守土尽责,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1.严格执法检查,守好安全监管“自留地”。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烟花爆竹清零工作,于3月27日完成全市14家批发经营企业的853319箱烟花爆竹清零工作,提前2个月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组织对开封市精细化工园区、开封市黄龙产业集聚区两个化工园区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利用“监督检查+专家”模式,先后开展了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回头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全市加油站、硝酸铵生产企业、化学品经营企业、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工贸企业、铝加工行业、食品制造行业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全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69人次,检查危化、工贸企业2406家次,查出一般隐患7354项,重大隐患51项,查扣各类危险化学品173.18吨,关闭取缔41家,警告190家,责令停产整顿6家,行政处罚979.92万元。

2.发挥安办职能,种好安全监管“责任田”。督促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配合市政法委、联合教体部门开展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制造行业、特种设备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两客一危”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协调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在全国、全省发生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通报事故信息,警示提醒各县区各行业部门吸取教训,提高警惕,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结合各重点时期进行督导督办、警示约谈,下发安全生产《提醒函》101份,《督办通知》135份、《交办通知》69份、挂牌督办9份,警示约谈5家。

3.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零容忍”。按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牵头起草印发了“1+7+4”共12个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问题隐患、制度措施、重点任务“三个清单”,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派出7个督导组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专项整治各个时段的特点,先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旅游景点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共成立检查组1131个,检查督导3570次,检查单位8518家,排查隐患27201处,已整改隐患21422处,出台相关制度措施259个。

2020年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8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2起,同比下降8%;死亡4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7人,同比下降27.42%;受伤26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7人,同比下降39.53%;经济损失389.6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373.55万元,同比下降85.9%。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工矿商贸类未发生一起亡人事故。

(四)防救结合,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成员单位的通知》,加快理顺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完成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交接工作,完善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机制。根据季节特点和天气预测,坚持发布灾害风险监测信息,全年共发布风险监测和灾害预警信息53条。组织开展了豫北8个地市地震应急联队年度区域应急演练,提高了新形势下整合应急资源和力量开展应急救援的能力。先后组织召开气象、防汛抗旱、地震等12次会商会议,针对极端天气、汛期雨情、地震检查等研判灾情、制定措施、减轻风险。汛期开展日常巡河巡堤,防洪工程、险工险段险闸检查,督促设置卡点,建立台账、制定措施、消除隐患。为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共储备各类抢险物资16.7万吨,抢险救援装备8800件,预置各类抢险救援队伍1480人。针对黑岗口下延控导工程8号坝部分坝体坍塌较大险情,组织专家制定抢险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抢险,使险情得到快速有效控制;今年汛期,黄河开封段9处工程53道坝发生险情265次,均得到有效抢护,确保了黄河安澜。针对3月8日尉氏县2.7级地震,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召开震情会商,部署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控,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针对2019—2020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先后4次开展督查检查,确保了救助资金732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五)枕戈待旦,强化应急值守处突能力

围绕清明节、劳动节、全国“两会”、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菊花文化节、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大节会和敏感时段,严格执行2名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2名值班员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在重点时期预置省级重点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常态化。我市5次强降雨天气,均派出指导组,深入一线指挥,巡查积水路段,指挥抢险救援。起草了《开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了《开封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办法》,明确了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的分级标准和响应办法,初步建立全市“1+28”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应急演练400余场,企业、学校开展应急演练4000余场。建立了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联系机制,完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组织57家单位、1700余人开展了2020年黄河防汛综合演练工作,指导兰考县、龙亭区、示范区和祥符区开展了迁安救护演练工作。起草了《开封市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暂行办法》和《开封市应急管理局与社会救援队伍合作协议》,激励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到应急管理事业中,指导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救援720余人次,救助群众60余人。

(六)法治为先,有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政务服务事项由25个拆分成78个办理项,细化办理事项名称,方便申请人办理。推进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直接取消1项,数据共享3项,实行告知承诺12项。在合理范围内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将符合条件的审批事项设立为即办件,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办理时限全部压缩到法定时间一半以下,即办件28项占全部审批事项的41%。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现场出证制度,考试合格的学员现场领取实体证书。梳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16条,助力企业源头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多次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并现场组织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及时受理、办理、答复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投诉,截至12月底,共受理举报投诉45件,已办结45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七)宣训结合,提升安全意识避险能力

利用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官方号等媒体发布各类信息和安全宣传视频4455条,利用《开封新闻》、《开封网》等主流媒体推送新闻94条。扩展宣传教育覆盖面,在“5·12”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累计展出宣传展板860余块,发放宣传品12余万份、接受群众咨询20万人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共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719次,参与群众65192人。开设警示教育专栏专题36个,组织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583场,观看人数95826人次。利用“应急管理+智慧网格”的管理体系和工作平台,发挥基层网格优势,将网格员培养成宣传员,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参与度,截至12月底,“一中心四平台”在全市范围内共上报处理安全生产类事件100194条。指导全市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一企一策一案”的个性化方式开展培训和技能提升行动,2020年全年,完成“三类人员”考核4660人次,完成补贴性培训586人次。

(八)常抓不懈,党建引领提升能力建设

2020年4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改设党委,我局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将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委会议的第一议题,先后组织17次理论学习。开设“干部大讲堂”,由县级领导亲自授课,每天在局微信工作群,发送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及相关时事热点,累计推送180余期。11月5日至7日,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党员在红旗渠干部学院开设红色教育培训班,学习红旗渠精神的精神内涵。将党日活动与志愿活动密切结合,深入小北岗社区开展8次志愿活动,参与人员60余人,组织党员多次到对口扶贫村蛮杨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服务党员150余人次,总服务时长1400余小时。

(九)纪律保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局党委明确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在党委会、局全体会议和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视频会上,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提醒作为重要内容。各科室重新梳理了党风廉政风险点,设立了纪检专员,强化党风廉政风险管控和纪执监督。定期开展廉政谈话,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定期进行廉政提醒。组织召开党风政风分析专题会议,派驻纪检组跟踪指导。根据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和省应急厅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根据反馈意见和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3项,建立整改台账,责任明确到人,建立长效机制。

(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开支

先后印发了《中共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期间廉政建设工作的提醒》等文件,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工作,从严控制公务招待标准,严格执行招待报批程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共计379925元,上交财政存量资金26797.97元。我局三公经费支出16.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43万元(2020年初,省安委会考核组来我市考核全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根据市领导安排,考核组接待工作全程由我局负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5万元(去年上半年机关用车1辆,后因工作需要调整车辆5辆);会议费0.6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0.34万元。培训费14.6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5.46万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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