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履职更加高效透明。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考核,全年共排查消除一般隐患74026处、重大隐患373处,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84家、关闭取缔16家。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对本部门制定出台的文件和政策进行梳理审查,无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等问题。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完善对一般行业“安全合格证”监管,实现一证一码、网上查询。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44人次,检查企业2075家次,使用执法文书4924份,依法对违法企业罚款684.07万元。四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起草《关于推进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成立开封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
(二)依法行政制度更加系统完备。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牵头编制《开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议稿)》,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市级专项预案34个,形成了“1+34”应急预案体系,有力提升了我市依法科学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依法决策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制定《开封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严肃责任追究,制定出台相关倒查、追责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遴选1名专业法律人员为法律顾问。
(四)服务执法更加温馨便民。制定出台《开封市安全生产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让检查对象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推广教科书式执法,向省市有关部门报送典型案例87个,拍摄服务型执法案例视频3个,被省应急管理厅表彰为“报送‘教科书式’行政执法案例较好单位”。
(五)执法责任落实更加精准严格。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安全生产月度考评。开展常态化执法案卷评查,全年组织评查会议8次,抽查案卷40卷。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编印《安全生产执法手册》,供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学习使用。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年审工作,组织局机关75人参加并全部通过了年度审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配备执法记录仪,将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让执法过程更加阳光透明。落实行政处罚和重大执法决定预先法制审核制度,被省司法厅表扬为“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六)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更加具体深入。持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完善修订防控措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答复市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全部得到肯定评价。
(七)政务公开更加规范透明。加强网站管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门户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556条,更新国家法律91部、法规规章98个,政策解答111条,答复并公开网民留言96条,被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20年度政府网站建设优秀单位”。
(八)法治社会推进更加有力有效。制定出台《开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以本单位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没有发生一起对本单位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积极开展行政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21年,共受理举报投诉58件,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活动,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各项目标,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表彰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二、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听取工作汇报。局党委认真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因执法违法受到处分的情形,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受到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执法方面还有一定的差距。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责任落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细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关制度措施,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平安建设“三零创建”零事故考核,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二)强化监管执法。落实《开封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认真落实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开展示范性执法,持续打造专业型执法“尖兵”队伍。
(三)强化能力体系提升。细化固化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标准,推动乡镇和街道应急管理“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和村(社区)“一站两员”建设。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
(四)强化法治建设。严格推进立法工作,配合开展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委(扩大)会议学法和举办领导干部法制专题培训班。加大新修订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推动系统内部、市管企业开展应急法治文化创建。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