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12-08|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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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开封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汴法政办〔2019〕11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深化行政指导,以“执法体验”+“指导防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经过认真梳理分析,找出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风险点,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充分征求意见,形成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安全生产领域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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