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开封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19-03-19|浏览次数:

2019年度开封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开封市安监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第一部分

开封市安监局概况

 

一、开封市安监局主要职责

开封市安监局主要职责是:

对全市生产经营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易制毒、工矿商贸以及劳动防护生产经营等企业实施监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等。

安监管局机构设置:安监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安全监督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是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挥中心。

二、开封市安监局预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安监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挥中心未进行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收入总计1176万元,支出总计117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0万元,增长104.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业务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收入合计1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6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支出合计1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万元,占36.14%;项目支出751万元,占63.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1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00万元,增长104.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单位业务增多;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占3.74%;医疗卫生支出21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占2.04%;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88万元,占92.5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局《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从2019年起从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1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局2019年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合理使用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2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9年,我局拟组织对1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1万元。2019年,我局已对11个项目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资金75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局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开封市安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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