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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标志新鲜出炉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

       为增强全社会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规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2022”标志(简称普查标志)的使用与管理,2020年12月30日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中启用普查标志

      【函义】“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0-2022”标志,以自然灾害、放大镜、圆环为主要图形元素。外围圆环图形,寓意全民齐心协力、共同参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也体现全民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中间反白部分融合了放大镜元素,体现深入的风险要素调查、隐患调查等涵义;内圈圆形包含本次普查涉及的六大灾种,并以各类灾害代表色为主要色彩元素,寓意全面和综合;“2020-2022”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时间段。普查标志集中体现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和“统筹”的主旨。

 

      【普查大事记】

◆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2020年7月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技术组职责及人员组成》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2020年7月9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

◆2020年8月3日,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8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8月21日,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15日,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我市普查工作简介】

◆2020年8月27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

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0年9月3日,开封市认真组织全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视频推进会

◆2020年11月4日,开封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推进会

◆2020年11月9日,开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印发《开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1日,开封市认真组织收听收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国试点推进视频会

◆2021年1月8日,开封市认真组织收听收看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级普查办主任普查工作视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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