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专题专栏 > 宣传教育

第四期:“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2019年防灾减灾宣传连载(第四期)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9-05-09|浏览次数:
防灾减灾知识(台风、强风)
       台风是发生于热带海洋上的气旋,伴随出现的风、雨、潮会引起海堤决口、船只损毁沉没、屋舍倒塌、农作物受淹倒伏,破坏交通、通讯、电力设施;强降水还会造成泥石流、滑坡及山洪灾害。人员如不及时躲避会造成极大的死伤。
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
1大风。热带气旋达台风级别的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12级以上。
2、暴雨台风是带来暴雨的天气系统之一,在台风经过的地区,可能产生150mm~300mm降雨,少数台风能直接或间接产生1000mm以上的特大暴雨
3、风暴潮。一般台风能使沿岸海水产生增水,台风登陆后带来的风暴增水可能摧毁庄稼、各种建筑设施等,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台风应急要点
1、台风来了尽量不要外出,关紧门窗,紧固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2、如果在外面,千万不要在临时建筑物、广告牌、铁塔、大树等附近避风避雨。
3、如在开车,则应立即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或隐蔽处。
4、如在帐篷里,则应立即收起帐篷,到坚固结实的房屋中避风。
5、如在水面上(如游泳),则应立即上岸避风避雨。
6、如在屋内,则应小心关好窗户,在窗玻璃上用胶布贴成“米”字图形,以防窗玻璃破损。
7、若台风影响时打雷,还要注意防雷措施。
8、台风过后需要注意环境卫生,注意食品、水的安全。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8019964号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