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应急管理局首问负责制度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

       一、首问负责制度适用于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人是指我局及所属单位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职责:负责接待有关国家政策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查访及咨询;负责接听、记录有关单位和群众电话;负责对来人来访、来电询问的问题直接办理或转交有关科室(单位)办理,做好或督促做好答复办理情况记录。

       四、首问负责制工作程序

       (一)首问人要主动、热情地接待每位办事人,并向办事人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和办公联系电话;

       (二)对办事人所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领导安排处理;

       (三)对办事人所反映的问题,属首问人所在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向办事人一次性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及如何办理等;不属于首问人所在科室(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首问人要负责引导办事人到相应的科室(单位),并移交承办科室(单位)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办理;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人不清楚承办科室(单位),首问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单位)一同解决;

       (四)对办事人的一般性咨询,要做到全面、细致介绍,让群众确实听得明白,感到满意;

       (五)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首问人岗位要求

       (一)做到接待热情、礼貌,说话温和文明,不得应付推诿、敷衍了事,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有违反本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有重大失误、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首问负责制要求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部门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全局各部门的基本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到内增素质,外树形象。

       七、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诫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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