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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简报(第2020-18期)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01-27|浏览次数:

市城管局积极推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天然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切实加强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用户)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排查治理燃气行业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一、建立工作专班,展开专项检查督导。为健全专项整治领导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由翟少军副局长为组长的燃气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也按照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全力加强天然气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各县组织应急、城管、市场监管、交通、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瓶装燃气专项安全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企业57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5份、检查发现171处隐患、扣留流动加气车5辆、发现11个非法倒气行为,查处倒气钢瓶898个、导枪63把、加压泵14台、电子秤18台。对4家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并进行了处罚,行政拘留5人。

       三、提升能力,严密组织燃气行业安全培训。为规范燃气经营行为,强化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各县区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10月15日,市城管局在尉氏县组织开展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现场培训会,各县(区)燃气办主任、燃气管理执法人员共计36人参加培训,培训会重点围绕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3个培训内容,采取现场观摩、专家授课、讨论交流等形式,通过培训全面提升了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和正规化建设能力水平。

       四、加强宣传,大力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

       要求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燃气安全常识、安全用气须知、房屋装修注意事项、燃气安全小视频,以及价格公示、网上营业厅、在线报装、在线服务、燃气政策法规、安全隐患举报等内容;定期通过移动、电信、联通向用户群发安全用气宣传短信;在广场、学校、养老院等场所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免费安检等手段,提高市民安全用气常识;要求液化气瓶所属企业建立客户微信群,及时发送安全用气常识、事故通报等内容,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针对流动钢瓶开展摸底普查,并对已普查钢瓶沾贴二维码,内容包括燃气安全常识、安全用气须知、发生漏气应采取的应急措施、企业名称及抢险抢修服务电话等信息。据统计,截止目前在经营性房屋用气场所粘贴制度牌720个,在钢瓶上粘贴“安全知识二维码”约10300个,印发安全宣传手册53500份,制作安全宣传标语102条。

 

报:市委书记侯红、市长高建军、市委秘书长张松文、副市长刘震、 副市长尹君、副市长马中虎、副市长王玲、副市长王秋杰、副市长黄玉国、副市长钱忠宝,市委信息科,市政府信息科,省应急管理厅

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县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指挥部            

   编辑:李文         审核:魏培安          签发:郑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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