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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罚?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罚?

       答: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2021年3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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