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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0-07-13|浏览次数:

       问:逾期未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会有什么后果?

       答:《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逾期不履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和危险物品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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