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当事人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不是两年后才发现就不能进行行政处罚了?
答: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2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