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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已有安全技术说明书,还需要另挂安全标签吗?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10-27|浏览次数:

       危险化学品已有安全技术说明书,还需要另挂安全标签吗?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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