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答: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