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政策法规科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