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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格局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8-05-16|浏览次数:
——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勇
 

      1月8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开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驻汴单位,各大型企业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认真贯彻落实。《职责》明确划定了我市39家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那么,《职责》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职责》对有关单位有哪些影响?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郭勇。

      《职责》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据郭勇介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去年4月,河南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了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市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该《职责》。

      《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国务院及省有关精神,在学习借鉴了兄弟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切实可行、分工明晰、责任明确的细则。《职责》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军分区、检察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二部分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三部分是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39家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职责进行了细化;第四部分是有关要求,主要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提出要求。

      郭勇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力打造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为促进开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职责》对各有关单位的影响

      《职责》的出台关乎社会大众权利福祉,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疑是件大好事。对于各有关单位来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更加明确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职责和任务。按照《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郭勇说,安全生产是行业领域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政府部门需要兑现的诺言,是生产工作需要坚守的底线,是人民群众需要获得的保障。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对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营造我市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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