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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应急管理系统 开展《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专题培训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06-27|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依法监管能力,6月25日,开封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专题培训,邀请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一级调研员何磊授课。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会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李明岗主持。

 

 

       何磊调研员就新《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背景、修订内容、立法规定、主体责任、责任追责、处罚力度等六个方面的变化进行了深入讲解,而后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中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了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剖析,提出每一名应急管理人都要认真领会新法中体现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学习理解新法的新理念、新举措、新亮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研究思考,尽快适应新法要求,有力推动工作开展。

 

       培训最后,李明岗调研员要求参加培训的同志要深入理解、全面吸收,将所学知识全部运用于工作实践,运用于日常的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学好新法,提升专业能力不懈怠;二是用好新法,严格依法监管不手软;三是宣传新法,压实主体责任不放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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