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主页 > 工作动态 > 应急动态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清明假期安全提示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祭祀节日,是寄托哀思、悼念逝者的日子。由于祭祖扫墓、焚香烧纸活动,每年导致的火灾等事故频发,倡议全市人民,树立文明新风,安全低碳祭祀。

       1、提倡云祭扫,以“云祭祀”为载体,可进行网上祭奠活动。既遵循清明祭祀传统,又能有效防控疫情,防范火灾发生。

       2、在您需外出时,关好水、电、煤气总阀,请将防盗门和窗反锁,对长期不用的相关电器,请切断电源,避免因长时间待机造成火灾隐患。

       3、外出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4、外出踏青,注意交通安全、用火安全,不在公园、草地上野炊、烧烤。如遇野外火灾要保持冷静、细心观察,尽量向水源充足和林木稀少的区域逃生,可用打湿的毛巾、衣物防护口鼻以免吸入有毒烟气,切忌紧张慌乱和顺风撤离。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进行举报。遇有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

       5、节假日期间,营业场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防火巡查和应急响应措施,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开封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开封市应急管理局 | 地址:龙亭区五大街与周天西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电话:0371-22725586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8019964号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 | 网站标识:4102000036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开封商城网股份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 邮箱: kfaq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