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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0-02-13|浏览次数: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必须确保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早一天将产品投入到抗“疫”一线去!一边是疫情防控的需求,一边是安全生产的底线,开封市应急管理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监管、特事特办,启动疫情期间应急工作机制,大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在企业提出申请后不到一天就拿到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许可批复。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加大疫情急需消毒液的供应,开封制药(集团)公司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配制湖北省和销售市场急需的75%酒精消毒液和84消毒液。这两种消毒液均属于危险化学品,虽然企业已经拿到了卫生部门的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对外销售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月8日,开封制药(集团)公司向市应急管理局咨询疫情期间如何办理经营许可证。
       市应急管理局为做好疫情防控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服务工作,服务防疫大局,于2月8日当天,组织专家对开封制药(集团)公司开展了隐患排查,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和应急预案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上述隐患进行整改,如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要暂停生产确保安全。同时要求该公司立即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观看尉氏旭梅“6.26”燃爆事故警示教育片,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后,方可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和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各项要求,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在整改期间,市、区应急管理局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前往现场,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整改,并利用现有的生产设施和安全设备配制和分装消毒液。经过整改,该公司于2月10日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就受理了申请,为加快审批进度,市应急管理局开辟审批“绿色通道”,组织专班,同步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
       2月11日上午,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对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做出批复,同意该公司经营75%酒精消毒液和84消毒液。随即,批复的电子版就发给了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高效行政审批,既确保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底线,又全力保障了疫情所需物资的市场供应。
       下一步,开封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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