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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确保全市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来源:宣传训练科|发布时间:2020-02-13|浏览次数:
       开封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去库存、保安全”,积极行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了相关工作。截至2月11日,已累计去库存468075箱,价值5526.3324万元,去库存率61.9%。14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中已有2家完成清库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筹部署
        禁放工作初期,我市烟花爆竹仓库库存多、压力大,部分仓库甚至出现了超量存储、露天存放的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将这些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侯红、市长高建军高度重视。1月2日晚8:00,市长高建军组织相关副市长、公安、环保、应急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去库存、保安全”措施。1月3日上午,副市长马中虎召开会议,向涉及有烟花爆竹仓储的六个县(区)传达了1月2日会议精神,并对“去库存、保安全”做具体安排。
会后,开封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付磊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胡荣启、副市长马中虎、副市长王秋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禁放及保安全领导小组。
        二、加大资金支持,奖先惩后
        市政府向任务较重的5个县区拨付专项资金4150万元,用于去库存工作。各县、区政府积极行动,根据上级精神,立即召开动员会,传达各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去库存、保安全”相关工作。特别是祥符区制订了专门的奖罚制度,去库存时间越早,补助越高,鼓励企业早去库存。同时,市政府还拿出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市政府将对其进行约谈警示。
        三、加强督导检查,压实责任
        市政府组成5个烟花爆竹禁放及保安全督导组。督导组由市委督查局和市直相关单位组成,自1月3日起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工作,重点督导检查烟花爆竹仓储和安全防控情况。
1月1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张昕同志就全省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进行视频调度后,开封市安委会及时印发《关于全市烟花爆竹去库存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要把去库存工作当做重中之重,要保证每一个仓库至少一名副县级干部分包,压实责任;要强化对执法检查,对打非治违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成立了5个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组,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由县处级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把烟花爆竹安全作为工作重点,规范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统筹协调推进,有序开展
        各县区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公安、应急、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盘存,及时摸清企业存量底数。对超量库存及露天堆放的烟花爆竹,责令相关企业5日内清理完毕,超出规定时间予以没收、销毁。1月10日,各县区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超量库存清理完成,消除了安全隐患。祥符区和杞县均抽调专人24小时驻仓库值守,负责具体安全工作。各县区政府组织公安、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专门去江西、湖南等烟花爆竹生产地,联系各大生产厂家,寻找烟花爆竹退货途径。对于烟花爆竹外运货车,还抽出专人跟车押运,确保外运安全。由于春节期间疫情发展,各地实施了交通管控,导致货物无法外调运输,对去库存工作造成了阻碍。
        五、强化舆论监督,形成氛围
        全市各级政府全方位、多渠道的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舆论宣传,形成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燃放行为的浓厚氛围。
        六、相关意见建议
        根据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建议省厅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市烟花爆竹去库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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